实习的劳动合同

时间:2024-07-25 17:09:18
有关实习的劳动合同

有关实习的劳动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实习的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实习的劳动合同1

甲方____(实习单位)

名称:____

甲方联系地址:____

乙方____(实习生)

姓名:____专业: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学生所在系:_____________

系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辅导员姓名:_____________

为推动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明确各方的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各方就学生实习(实践)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及留任承诺

实习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企业考核合格者将继续参与就业实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结合乙方所学专业,对口安排乙方在本单位从事_____工作。

三、实习管理

1、甲方提供实习场地,包括生产、研发或办公的场地及相关条件。

2、实习期间甲方提供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福利。 3、实习期间甲方指定专人担任该生的实习指导老师,并向该生介绍必要的生产、生活和业务工作知识或经验;实习期满后,应对乙方的实习表现做出客观评价填写实习鉴定表。

4、甲方督促乙方遵守贵单位一切规章制度,完成贵单位交给的任务。

5、双方协商同意,实习期间甲方每月付给乙方_____元(人民币)生活补贴;如果实习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甲方应在本协议期限1/3时间内提出解除本"协议"。

6、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及相关法规处理。

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的学生,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学生实习协议书》,但是应提前告诉乙方和说明原因,并及时通知乙方所在学校。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视实际的工作情况给实习学生购买相关劳动保险。

3、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乙方实习工作。

五、保密约定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同时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系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知识产权

学生在实习期间开发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企业。

七、协议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实习期间乙方如违反协议第三条第六款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实习;

3、实习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所在学校及甲方同意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对于未能为企业保守商业机密的行为,企业根据《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追究违反方的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签字):____

联系人:____

乙方家长(签字):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实习的劳动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专业年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

学生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第二条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浙大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____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____日/每日)统一结算。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签字):____

联系人:____

乙方家长(签字):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实习的劳动合同3

关于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三者有什么区别?实习协议是毕业前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而签订的协议;就业协议是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是学生毕业后与具体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文书。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定义题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三者的法律用途

1、实习协议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 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 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的适用法律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 动法的特别保护;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

3、实习期的特殊规定

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

而就业协议指向未来劳动合同,所列明的未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但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建立则可约定违约金,如学生未到单位报到则应支付违约金并签署解约协议以便于下一次就业。

三者的区别

5)如果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已经与员工磋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有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有书面通知,由员工签收,尽可能把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记录在案。

签订三种文书的注意事项

1、实习协议的注意事项

实习协议往往被大家认为可签可不签,事实上签订是有必要的。对于学生而言,实习协议不仅是要向学校陈述实习体验的依据,更是证明这段时间是学习的一部分,有关纠纷可以在学校得到合理处理,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以确定这段时间是实习,而不是劳动用工。学生应该关注的实习时间和实习补贴(如果有的话), 而用人单位则须关注学生的真实身份。

2、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为遏制部分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做出了针对性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3、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对于劳动者而言,主要确立合同期限、薪酬、岗位、试用期,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很复杂,劳动合同的约定是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主要途径。

相关法律问题

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我在这次实习期间调查的有关情况。其中有些看法也许不尽正确,但毕竟这是我通过实际调查得到的结果,我会从中吸取一些优秀老师的做法,结合自己实际的水平应用到今后的教学中去。我想只要我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坚持下去,多了解当下的教学情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我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但愿我的想法能变成现实。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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